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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的补充通知
2022-06-30 09:55  

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
    根据2022年6月22日有关项目申报协调会议精神,2023年项目申报立项的原则主要是围绕“双高”建设及相关重点项目。各部门申报的项目必须做好前期的调研和论证工作,职能部门对分管的项目资金立项安排做好前期的统筹和论证,对相关项目绩效负总责,坚持“花钱必问效、无效必问责”的原则,并对职能范围内的项目牵头组织开展校内相关立项评审工作。

相关项目资金实行归口管理:双高”建设资金由发展规划办公室统筹;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资金(“双高”配套资金)由教务处统筹;校企合作相关项目资金由校企合作办公室统筹;基建及维修相关项目资金由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统筹;物业管理、绿化等项目资金由后勤保障中心统筹;实训室建设相关项目由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统筹;学生管理相关项目由学生处统筹;继续教育经营相关成本支出由继续教育学院统筹;平安校园建设相关项目由保卫处统筹。

各项目申报部门于8月24日前完成对项目申报的前期调研、论证及初评工作,归口汇总到职能处室。各项目申报部门对项目预算的精准性、效益性负责,要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、精准度,要切实可行。项目一旦确定后,在标准要求不变的情况下严禁动态调整。

请各职能处室(主要为“双高”及配套建设项目、基建维修等需论证的项目)于9月10日前将经过校级论证、专家评审后同意立项的项目汇总到财务处,报预算申报表纸质版(分管领导签字、加盖公章)交到财务处201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到财务处公共邮箱jzycwc@126.com。

 

联系人:陈艳斌     联系电话:65922227

 

发展规划办公室 财务处

    2022年6月16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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